市安监局关于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验收工作方案
各(县)区安监局:
为确保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顺利验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验收工作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辨识重点及验收依据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并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确认。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并对照《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进行辨识。
二、验收目的
一是通过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验收工作,进一步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得到普及,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使连续四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加强,并对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收尾,检验治理成果。
二是通过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强化分类指导、源头管控,采取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各级岗位。
三是通过两项验收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使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操作规程得到更好的执行和落实,有力防范我区工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范围
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含商贸企业),包括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
四、任务阶段
在工贸行业企业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验收工作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确认工作验收,两项工作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相互涵盖。通过为期5个月的分阶段验收工作,使我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点和较大危险因素得到全面辨识。在全面辨识的基础上,各(县)区安监局及辖区工贸内工贸企业均要建立管理台账,全面掌握企业风险点,企业在建立管理台账的同时,要在作业现场进行挂牌管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风险和安全隐患,以及作业时采取的必要防护措施及作业程序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5月7日-5月10日):各(县)区安监局要尽快制定两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验收内容及标准。并将《方案》及时印发至辖区工贸行业企业,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企业自查(5月11日至6月30日):各工贸企业在接到属地安监局下发的实施方案后,应迅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点确认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并建立台账,对每一处风险点进行挂牌告知悬挂标示,完善作业票管理制度和规定,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
(三)属地验收(7月1日至8月15日):分两步实施,一是各(县)区安监局自7月1日至7月31日,对辖区内工贸企业进行100%验收,自查结束后,各企业建立的一企一档上报至各(县)区安监局统一汇总建立县(区)总台账,并报送市安监局工贸科;二是市安监局工贸科自8月1日至8月15日,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两项验收工作进行验收,市安监局于8月15日前,将辖区内管理台账与工作总结一起上报自治区安监局工贸处。
(四)区局验收并通报(8月16日至9月17日):自治区安监局将组织行业专家,分两个验收组,并邀请媒体参与,对各地工贸行业两项验收工作一并进行初步验收,对各地工贸行业抽查率不低于10%,对抽查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时间。
(五)全面验收(9月下旬至10月3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将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我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验收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验收内容、验收标准。要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与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狠抓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格执法检查。各(县)区安监局要对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工贸企业全面开展检查。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对不落实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包括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采取通报、曝光、约谈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培训,牢固安全意识。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培训,既要重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也要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等企业重点人员的法律知识、规范标准、专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内部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使从业人员切实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和较大危险因素风险和要求。要强化企业应急救援与演练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事故初期应急处置能力,避免盲目施救。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宣传栏、版报等平台,大力宣传和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安全常识,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
各(县)区安监局将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部署情况于2018年5月13日前、工作总结及《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管理台账》《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台账》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工贸科。
联 系 人:孟育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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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7日